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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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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职业简介
一、职业名称
心理咨询师

二、职业定义
运用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和医学的理论知识,通过理疗的手段,解决来访者心理障碍的专业人员。

三、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从来访者,来访者家属等信息源获取有关来访者的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资料(2)对来访者的心理成长、人格发展、智力、社会化及家庭、婚姻、生活事件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心理和生理测查;(3)根据心理发展史和心理、生理测查的结果,对来访者作出心理诊断,制定心理治疗计划,并指导实施;(4)实施危机干预;(5)为来访者保密;(6)在心理咨询中发现来访者有精神障碍或躯体疾病时及时请求会诊或转往其他专科。

四、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三级(助理心理咨询师)、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高级心理咨询师),目前三级、二级已列入鉴定公告,可面向社会开展培训与鉴定。

五、
报名条件

心理咨询师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 毕业学年学生。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4)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科学研究系列、新闻出版、图书资料、艺术专业中级职称。

六、鉴定方式
心理咨询师(二级)的鉴定方式采用机考、笔试、口试方式进行。考核分为3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
心理咨询师(三级)的鉴定方式采用机考、笔试方式进行。考核分为3个模块,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不及格者可按规定分模块补考。